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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寨"商标终归湖北 6年纷争尘埃落定
作者:荆楚网 发表时间: 2008-11-20 09:29:26
湖北日报消息 (记者周芳、通讯员王辉)昨日,国家商标评审委将裁定罗田县天堂寨林场“天堂寨”商标用于旅游服务商标予以注册的通知寄至华中商标事务所。历经6年纷争,“天堂寨”商标终于落户湖北。
2002年8月26日,罗田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天堂寨”商标。消息传出,安徽有关部门颇为震惊。2004年,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以天堂寨景区一部分在安徽省境内、湖北无权注册为由,提出异议。
而华中商标事务所答辩认为,天堂寨为两省共有,安徽无权独享;罗田对天堂寨旅游开发投入大量资金,并且罗田商标申请在先。历经争议、答辩等流程,国家商标评审委最终采纳了华中商标事务所的答辩理由。
据悉,我省已有“东湖风景区”、“神农架”等旅游景点成功注册商标,但也有一些景点名称外省抢注。
比如,鄂西“清江闯滩”、枣阳“九连墩”有部分类别省外注册,“赤壁”福州的朱本深注册旅游类别商标,宜昌“坛子岭”福建的钟赠春抢注旅游类别商标,“九宫山”四川省万县市向晓波抢注旅游类别商标。
(责任编辑 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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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寨”纷争由来已久
“天堂寨”商标抢注事件,绝不是孤立存在的。两省三地以前多因地界发生纠纷,而近年,则是围绕天堂寨旅游资源产生纠葛。罗田县天堂寨风景区56岁的王华兵对记者说:“最初的纠纷很简单,大都是为地界而起。山大人少,相邻的林场之间也不走动。林场里东西丢了,肯定怀疑另一个林场的人。有一年我们林场里的一棵珍贵树种被人毁坏了,差点引发了一场械斗。”
上世纪末,旅游热潮的兴起使三县为争夺天堂寨的旅游资源形成竞争局面,甚至因此还发生过过激行为。前些年,安徽天堂寨为开发主峰,未经罗田和英山同意就在峰顶建了个凉亭,结果激起“民愤”,亭子被拆了。后来,三方多次磋商后,才得以建成。
据称,有人曾专程到北京的地图出版社,希望能将“天堂寨”标在自己所在省的版图一边。与本次商标抢注风波一样,纷争的背后关乎利益之争。“从长远来看,‘天堂寨’商标的价值不可估量。”双方旅游界人士都这样认为。
代理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提出商标异议的深圳精英商标事务所孙榕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安徽眼下只有唯一的机会:它有国家林业部认可的“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的称号,以此来证明安徽方面使用在先的事实。同时,《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天堂寨经过安徽方面的开发,品牌已经相当知名,安徽当然享有这个品牌合法的权利。但是,这个理由能在多大程度上抗辩湖北的注册申请,孙女士并不乐观,因为湖北方面申请在先的事实让安徽方面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而安徽当地法律界人士更是在仅存的这点希望上无情地浇上冷水。安徽华龙律师事务所田中喜律师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安徽的异议难以成立。使用在先的原则不能成立,因为湖北方面也一直在使用。同时,国家林业部命名的“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的这个冠名权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也就难以在法律上抗辩湖北的注册申请。
对于抢注“天堂寨”商标一事,罗田方面认为这极其平常。“天堂寨位于罗田县境内!”罗田方面斩钉截铁地辩驳,并以《罗田县志》等史料为证。“天堂寨的称谓,从1958年建设天堂寨林场沿用至今,注册商标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湖北罗田县天堂寨管理处副主任江朝辉说。而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前身叫白马寨林场。1987年,白马寨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1990年,经省政府批建天堂寨自然保护区;1992年,又经省林业厅批准为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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